根据2025年1月山西省医保政策调整,本地医保报销比例及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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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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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更低等级医疗机构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5%(特定药品如降压/降糖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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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每次80元自费后,剩余费用按4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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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产前检查 :参照普通门诊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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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46种疾病不设起付线,统一按70%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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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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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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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类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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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二类医院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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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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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报销限额
-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超过7万元,或门诊慢特病自付超1万元,超出部分按75%报销
三、职工医保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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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扩大 :最高报销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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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自付超1万元部分按75%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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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累进报销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超过1.8万元部分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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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优惠 :新生儿90天内参保可免等待期,低保对象等群体可享更低起付线或更高比例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操作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