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不属于医疗保险,而是由生育保险单独支付的一项福利,主要覆盖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和生育医疗费用。两者虽同属社保体系,但资金来源、报销范围和领取条件均有明显差异。
生育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与医疗保险并列存在。企业按职工工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无需承担缴费义务。参保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和生育津贴申领。津贴标准通常与产假天数挂钩,例如顺产按98天计算,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另加15天。
医疗保险主要用于普通疾病治疗,报销范围包括门诊、住院、药品等费用,但明确将生育相关医疗排除在外。生育医疗费如产检、分娩、流产等,只能通过生育保险报销。部分地区允许男性职工在配偶无业时申请生育医疗费补贴,但津贴仍仅限女性领取。
申领生育津贴需满足连续缴费期限,各地要求从6个月到1年不等。需提供生育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通过单位或线上平台申请。津贴直接打入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给个人,若工资高于津贴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分离设计,体现了对女性权益的专项保障。建议职工提前了解当地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参保,避免因断缴影响待遇享受。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生育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