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大病医保政策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对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实施精准减负,年度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覆盖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等30余类重大疾病。
参保人员享受大病医保待遇需满足基本医保缴费要求,起付线标准为1.5万元,超出部分按60%-80%分段报销,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且报销比例提高5%。政策支持“一站式”结算,患者出院时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泸州市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特殊病种纳入专项救治范围,报销比例上浮10%。异地就医备案后,大病医保可同步结算,但未备案者报销比例下降20%。
参保人需注意政策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40万元,超出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建议及时关注医保局动态,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