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统一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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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起付线为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23年具体标准为 16000元 。
-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即 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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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起付线同样按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但具体标准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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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含)以内 :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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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8万元(含)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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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15万元(含) :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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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 :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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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补偿限额 :不超过2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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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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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6万元以内按75%、6万元以上12万元按60%、超过12万元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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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6万元以内按60%、6万元以上12万元按50%、超过12万元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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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实际报销金额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40万元、城乡居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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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困难群众 :
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且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湖南省内所有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