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种重大疾病及门诊特殊病
安徽省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障和门诊特殊病保障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根据最新政策,安徽大病医保纳入保障的20种重大疾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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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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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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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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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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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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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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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药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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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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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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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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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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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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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道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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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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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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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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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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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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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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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肠癌
报销方式 :按实际医疗费用报销,但需符合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标准。
二、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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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门诊
包括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等18周岁(含)以下罕见病患者,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医药及专用食品费用纳入报销,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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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给予报销,具体比例和限额由各市确定,但全省逐步统一至不低于60%的报销比例。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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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重大疾病和门诊特殊病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有所差异,例如三级医院报销30%,二级医院40%,一级及以下60%。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省外就医起付线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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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仅限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及规范诊疗项目,自费药品及超出支付标准的费用不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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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新农合)、职工医保等参保人员,个人无需额外缴纳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费用。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部分地区(如芜湖)对门诊报销范围有所扩大,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