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宿迁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综合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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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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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参加宿迁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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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非本地户籍家庭需额外满足2年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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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 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计划生育政策,超生、非婚生育等违规行为无法申领。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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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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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准生证等材料,以证明生育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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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材料可能包括结婚证、身份证、住院费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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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连续性
- 若单位存在欠费或断缴,需符合江苏省相关规定,补缴后可能影响申领。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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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家庭 :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2年居住证+2年居住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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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 :妊娠满2-3个月流产享30天津贴,满3-7个月42天,满7个月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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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相关 :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分别享21/7/21天津贴。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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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宿迁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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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材料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以上条件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宿迁市社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