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根据政策调整和生育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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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由98天调整为 128天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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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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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在12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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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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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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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足2个月流产: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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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个月流产: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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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3个月流产/引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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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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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以30天为计发基数。若缴费月数不足12个月,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平均缴费工资。
三、津贴计算公式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
例如:某职工2021年1月顺产,单位2017-2018年缴费基数为3000元,则生育津贴为: $$ 3000 \div 30 \times 128 = 12800 \text{元} $$
四、其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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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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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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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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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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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胎每胎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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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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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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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90天以上产假: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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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胎: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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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15天(原10天调整后)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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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高于的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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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包含五险一金扣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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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分娩按实际报销标准执行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6年以来的多次调整,最新执行标准自2022年2月10日起实施。具体申报流程可通过宿迁市社保中心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