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生育类型和时长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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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为8000元,则每日津贴为8000÷30≈26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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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根据生育时长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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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 :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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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 :每增加1个婴儿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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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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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周≤妊娠≤12周: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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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妊娠≤28周: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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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妊娠≤8周: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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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以下: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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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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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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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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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医院分娩:另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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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 一、二级医院分娩:30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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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上限为7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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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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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原标准生育津贴合并计发(如2018年5月1日前参保人员补发30天奖励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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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等额外天数与生育津贴同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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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包括生育医疗费报销(如剖宫产1200元/人次、其他住院分娩800元/人次)。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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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合并计发 :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30天奖励假与生育津贴合并计算,不再单独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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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上限 :2025年最新政策将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7300元/月。
以上标准综合了2015-2025年舟山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