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如下:
一、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元,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
-
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起付标准为0元,支付比例65%;
-
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每次就诊起付标准40元,按日累计负担一次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调整(如三级甲等45%、二级60%、一级65%)。
-
二、其他特殊病种待遇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 符合条件的患者(未达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指定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年支付限额480元(40元/月)。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包含33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
三、其他说明
-
报销限额与比例 :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有明确区分,门诊最高支付限额300元/年,住院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
参保对象 :政策适用于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需通过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确保与医保动态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