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医保已实现跨市直接结算,具体规定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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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全省所有地市均开通了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已开通该功能的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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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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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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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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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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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备案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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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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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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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快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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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包括电话、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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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
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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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先就医后备案: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的,支持直接结算;出院后补办备案的,需按参保地规定补记账或申请零星报销。
三、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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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按参保地医保政策执行,包括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生育保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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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享受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选择在备案市或参保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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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选择
住院治疗无需选点,门诊需在联网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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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若遇系统延迟或特殊情况,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粤医保”小程序咨询。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