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纳入医保的特殊病种共有25种,涵盖恶性肿瘤、尿毒症、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患者可享受门诊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的优待政策。
- 恶性肿瘤:包括各类癌症及血液系统恶性疾病,门诊放化疗、靶向治疗等纳入特殊病种管理。
- 尿毒症:需长期透析或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相关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显著提高。
- 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门诊用药和康复治疗享受特殊保障。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心脏、肝脏等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及随访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 系统性红斑狼疮:需长期免疫抑制治疗,门诊费用可参照住院标准结算。
- 血友病:凝血因子替代治疗等高额费用纳入特殊病种报销。
- 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病程需持续用药,门诊治疗享受更高报销额度。
- 帕金森病:针对运动障碍的长期药物及康复治疗费用可减免。
- 儿童孤独症:限定年龄内的康复训练费用纳入特殊病种保障。
-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抗病毒治疗及相关并发症治疗费用可报销。
- 肺结核:活动性肺结核的门诊用药和检查费用享受特殊政策。
- 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药物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 肝硬化失代偿期:针对并发症的门诊治疗纳入特殊病种管理。
- 类风湿关节炎:重度患者需生物制剂治疗的费用可减免。
- 重症肌无力:免疫调节治疗及长期用药费用享受优待。
- 癫痫:需持续抗癫痫药物治疗的慢性患者纳入保障。
- 脑血管病后遗症:脑梗、脑出血后的康复治疗费用部分减免。
- 高血压合并器官损害:合并心、肾等靶器官损害的门诊用药可报销。
- 糖尿病合并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等治疗费用纳入特殊病种。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重度患者门诊氧疗及药物费用享受政策。
- 冠心病支架术后:需长期抗凝治疗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比例结算。
- 阿尔茨海默病:针对中重度患者的药物及护理费用部分减免。
- 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及成人术后门诊随访和治疗费用纳入保障。
- 强直性脊柱炎:生物制剂等高价治疗费用可报销。
- 罕见病:部分纳入国家目录的罕见病治疗享受特殊病种政策。
浙江省特殊病种政策显著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覆盖从儿童到成人、从急性重症到慢性病的多种疾病。若符合条件,建议尽早办理备案以享受医保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