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慢病报销买药的规定,综合各地政策及最新调整,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处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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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处方为必备条件
自2024年4月1日起,全国多地(包括云南、昆明、楚雄、玉溪等)实施新规,慢性病患者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 电子处方 在药店购药才能享受医保报销,纸质处方将不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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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权限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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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处方仅限目录内药物,需结合病情稳定性和药品安全性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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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如免疫抑制剂)需按医保局备案周期(如每月复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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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慢性病用药(如抗生素、镇痛药)及急症用药(如3天以内)不得纳入慢性病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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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标准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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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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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报销比例通常为60%,年度报销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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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按同级医院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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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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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目录内关联用药,如高血压患者开倍他乐克可报销,但通便药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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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需勾选“慢性病”标识且与病种直接相关(如糖尿病患者的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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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将非慢性病用药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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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支持定期累计结报或随时结报,具体流程与住院报销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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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店管理
- 部分城市(如楚雄)的“双通道”药店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处方,未通过者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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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 医疗机构若违规开具纸质处方或超量开药,医保基金将不予报销,并可能面临处罚。
四、查询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报销流程。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规范医保药品外配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当地医保局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