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育津贴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产假期间的工资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0%,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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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参保职工需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夫妻双方均参保的,女方享受生育津贴,男方可申请15天陪产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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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顺产津贴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流产、引产等按医疗情形核定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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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产后3个月内通过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院证明等。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拨付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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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津贴按太原标准发放。失业女性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可凭失业证明申领津贴。
生育津贴政策减轻了职工生育负担,建议提前确认缴费记录并备齐材料,确保顺利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