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当年账户余额和历年结余资金均可以用于门诊、急诊、药店购药等费用支出,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当年账户余额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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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急诊、院前急救等门诊医疗费用,可全额使用当年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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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费用。
二、历年账户余额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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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及住院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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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自负段、住院/急诊观察室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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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等特殊病种的个人自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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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使用
自2024年9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可扩展至配偶、父母及子女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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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保险
可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如“沪惠保”)。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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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住院时医保会自动按比例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负段费用,历年账户余额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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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性质 :当年账户和历年账户均属于个人账户资金,与现金性质相同,可灵活使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渠道说明,确保覆盖主要使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