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上海职工医保政策,在职职工医保自负段标准如下:
一、门急诊年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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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标准
在职职工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 1500元 ,即门诊急诊医疗费用需先由个人医疗账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超出部分进入共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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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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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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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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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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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若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先由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
二、住院年度待遇(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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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根据退休时间分别为1200元(2001年1月1日后)和700元(2000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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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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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46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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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分段 :45岁以上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高于44岁以下人员(如一级医院75% vs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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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基金 :部分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如45岁以上一级医院65%)。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年度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医保局最新通知以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