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参保女职工可享受158天产假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顺产一次性发放,难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也可申领50%补贴,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
长治市生育津贴计算基数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工资高于平均工资的按实际工资发放。津贴=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为158天,剖宫产或双胞胎增加至173天。参保单位需在女职工生育后6个月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提交生育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
男职工享受15天陪产假津贴,若配偶无工作,可申请50%的生育医疗费补贴,需提供配偶未就业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生育津贴按全市平均工资60%发放。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缴保费不影响已发生的生育待遇。
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单位需先垫付工资,后由医保机构结算津贴差额。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急诊可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2024年起,长治市将生育三孩的津贴天数延长至188天,鼓励优生优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