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办理门诊慢特病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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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为抚顺市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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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
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特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等)。
二、其他认定条件(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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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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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常年在140/90mmHg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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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心电图(男:RV5/RV6≥25mm或RV5+SV1≥40mm;女:RV5/RV6≥25mm或RV5+SV1≥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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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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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腹血糖≥6.1mmol/L或餐后血糖≥11.1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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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血糖监测记录、眼底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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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 需提供病理报告、手术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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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
- 需提供移植手术记录及抗排斥治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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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
- 需提供尿蛋白检测报告及透析治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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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
- 如甲状腺功能异常、帕金森综合征等,需提供专项检查报告(如甲状腺功能测试、肌电图等)。
三、材料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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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包括身份证、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如心电图、超声等)、住院病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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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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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至当地医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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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办理特殊病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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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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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限制 :部分病种(如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并发症)需满足特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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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规则 :已享受城乡居民门诊特慢病待遇的,不能同时申请“两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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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政策可能根据省级文件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细则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