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住院时,医保卡里的钱主要用于支付起付线以下费用、自付比例部分及部分自费项目,具体使用需遵循定点医院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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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持医保卡到定点医院住院部办理登记,缴纳押金后,系统自动识别医保资格。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不同)、自付比例(如B类药自付20%)及超限床位费等。 -
支付范围
- 起付线以下费用:住院费用未达报销起付标准时,需用医保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 自付部分:医保目录内项目按比例报销后,剩余部分可从医保卡余额扣除。
- 自费项目:如非医保药品、特殊治疗等需全额自费,部分医院支持医保卡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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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急诊留观7日内费用可纳入住院报销。
- 年度内多次住院时,第二次起起付线减半。
- 结算时需核对费用明细,避免重复缴费或漏报。
合理规划医保卡余额使用,可有效降低住院经济负担。若对报销比例或项目存疑,建议提前咨询医院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