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延迟缴纳社保导致医保无法使用,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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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沟通协商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告知其社保缴纳的法定责任,要求其尽快补缴医保费用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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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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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并赔偿因无法参保导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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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 :若仲裁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责令单位限期补缴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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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张医疗费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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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承担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导致员工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可要求单位支付已产生的医疗费用及治疗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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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行使
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缴纳社保)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其他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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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投诉
向当地社保部门举报单位欠缴行为,社保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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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罚款
若单位逾期仍不缴费,社保部门可依法加收0.5‰至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者可处欠缴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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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社保补缴一般需在欠缴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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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保留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作为维权的依据。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和仲裁解决争议,若单位拒不配合,可结合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