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妇幼保健院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0%,起付线为200元。
- 县级医院:报销比例70%,起付线为500元。
- 市级医院:报销比例55%,起付线为700元。
- 省级医院及省外医院:报销比例45%,起付线为1000元。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金额可能会受到年度报销限额、个人缴费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