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明确规定了28种必保重大疾病,而市场常见的120种重大疾病和55种轻症是商业保险在规范基础上扩展的疾病范围,核心覆盖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高发及高经济负担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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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种重大疾病通常包含三类核心疾病:一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28种统一定义重疾;二是严重慢性病(如终末期肾病、严重帕金森病);三是罕见病或特定人群疾病(如严重肌营养不良症、儿童特定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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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种轻症多为重大疾病的早期或轻度状态,例如极早期恶性肿瘤、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其治疗费用较低但需长期管理,轻症理赔可豁免保费或提前给付部分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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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范围差异需注意:不同保险公司对轻症/重疾的细分定义可能不同,例如部分产品将“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归为轻症,而其他产品可能列为中症。
购买保险时应重点关注条款中的疾病定义、理赔条件及除外责任,确保保障与实际需求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