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厅和医保局是同一机构的不同名称,通常指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省医保政策、基金监管和公共服务,核心区别在于机构改革前后的命名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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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统一性:无论是“医保厅”还是“医保局”,均承担医保目录制定、费用结算、打击骗保等职责,名称变化源于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地方机构调整,部分省份沿用“厅”(如财政厅下属),部分独立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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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背景:2018年前多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设医保处;改革后,多数省份单独设立医保局(正厅级),少数保留“医保厅”名称,但职能与医保局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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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无差别:群众办理参保、报销等业务时,无需区分名称,可通过省级政务服务网或“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操作,线下窗口通常挂牌“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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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差异:如广东省称“医疗保障局”,湖南省为“医疗保障厅”,但均归属省政府直属机构,实际权限和业务范围相同。
遇到具体业务时,直接查询本省官网或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即可,名称不影响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