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杭州社保新政规定,职工医保的自付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自付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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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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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4%,其他医疗机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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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8%,其他医疗机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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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在职职工14%,退休职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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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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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4万元后,个人自付比例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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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起付4万元后,个人自付比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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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级60%,其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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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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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范围 :门诊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药品、诊疗项目等均需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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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服务优惠 :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时,统筹基金承担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
以上比例适用于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的自付比例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