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育津贴剩余60天申领的关键信息: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生育后可享受158天生育津贴,若单位已发放部分工资,剩余60天津贴可直接向医保部门申领,需提供出院记录、社保卡等材料,线上可通过“爱山东”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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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参保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也可享受同等待遇,但需满足缴费时限要求。 -
津贴计算标准
剩余60天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60发放。若单位已支付产假工资,需由医保部门与单位核算后补发差额部分。 -
所需材料
- 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出院记录或出生医学证明
- 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的证明(如有)
- 生育服务手册或计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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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 线上办理:登录“爱山东”APP或“山东省医保局”官网,上传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支持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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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申领时限为生育后1年内,逾期视为放弃。
- 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否则津贴可能按当地标准核算。
-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申领50%生育医疗补贴,但无剩余津贴待遇。
提示:若单位拒绝配合申领,可向当地医保局投诉维权。建议提前咨询12393医保服务热线确认材料细节,避免重复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