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目前没有单独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其医疗保障体系由以下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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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适用于深圳市户籍及非从业居民,分为一档、二档、三档,缴费标准与待遇水平逐档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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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原城乡居民医保)
2015年起,深圳将原城乡居民医保纳入职工医保体系,非在职人员(如未就业、学生、非户籍人口等)可参加一档或二档,缴费标准与职工医保一致。但需注意,目前官方表述中已不再使用“城乡居民医保”这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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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
属于职工医保的组成部分,按职工缴费标准的0.8%征收,其中个人缴纳0.2%、财政补贴0.6%。
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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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居民无法直接参加深圳的职工医保,但可参加一档或二档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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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亲属的医疗费用,但需完成参保登记和账户绑定。
历史政策说明
2015年前,深圳曾为非从业居民提供每人每年384元的补贴,但该政策已于2016年随医保制度改革调整。
深圳通过职工医保和调整后的居民医保体系实现医疗保障覆盖,但未单独保留城乡居民医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