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综合各地政策调整情况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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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调整
多数省份自2024年1月起调整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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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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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下限6015元(以2023年全省平均工资的8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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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个人身份缴费基数为58200元/年(48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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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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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 :下限4914元,上限24570元(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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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 :下限4830元,上限9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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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下限6821元,上限35283元(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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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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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统一
多数地区将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设为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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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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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8%(无生育保险)或4%(单建住院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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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 :8%(月缴36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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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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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通常以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准,部分省份采用80%或90%的比例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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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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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2023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625元/月,2024年个人缴费基数仍为58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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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2024年个人缴费基数为8332元/月(基于2023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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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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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执行时间 :2024年1月起,部分地区如福建、重庆、北京等7月1日或1月1日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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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特殊调整 :如辽宁大连、佛山等地因经济差异调整时间不同,需以当地官方通知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保缴费基数与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