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育津贴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顺产享158天、难产/剖宫产享173天,同时覆盖流产、多胞胎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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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对象:政策适用于甘肃省内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包括女性职工及其配偶(男性职工可享受陪产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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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日计算(月工资÷30天×产假天数),确保与个人实际工资水平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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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基础产假158天(含国家规定的9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再追加15天;流产按妊娠月份享受15-42天不等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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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需在生育后6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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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未就业配偶可凭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50%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且不影响其他福利待遇。
甘肃省生育津贴政策通过经济支持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参保职工需及时了解细则并备齐材料,确保权益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