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病互助医疗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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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覆盖20类重大疾病,包括儿童先心病、白血病、肺癌、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
- 儿童重大疾病 :0-14周岁儿童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可获高额补助(如7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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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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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覆盖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诊疗项目费、手术及麻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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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及重大疾病费用
持续性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及重大疾病用药费用可报销。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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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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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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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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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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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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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个人累计自负费用超过5000元开始补偿。
三、不予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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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保目录内费用 :如特殊药品(需通过特殊门诊报销)、非定点医院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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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疾病原因产生的费用 :如交通事故、工伤、自杀治疗、医疗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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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非必需项目 :如镶牙、美容手术、康复性治疗(气功、按摩等)。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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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群体倾斜 :符合救助标准的贫困人群可提高报销比例(如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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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允许在非定点医院就医,但需符合当地政策。
以上政策以国家最新规定及地方政府补充政策为准,具体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