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职工流产可申领生育津贴,但需满足参保满6个月等条件。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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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需在重庆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含流产当月),且流产时参保状态正常。单位参保职工由单位申领,个人参保者不享受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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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4个月以下流产按15天生育津贴发放,4-7个月流产按42天发放。津贴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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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病历证明(注明妊娠周期及流产方式)、单位账户信息等。线上可通过“渝快办”提交,线下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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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建议流产术后90天内办理,最迟不超过分娩或流产后12个月。跨年申请可能因社平工资调整影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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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非婚流产不享受津贴,重复流产(1年内2次以上)需提供计生证明。异地流产需先自费后持发票回渝报销。
符合条件者流产后当月即可提交申请,津贴一般30个工作日内到账。建议提前通过12393热线核对参保信息,避免因断缴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