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后使用方式如下:
一、备案类型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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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退休后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常驻异地工作等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户籍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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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
需经深圳市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后,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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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临时就医人员
如出差、旅游等短期异地活动,需在就医前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备案。
二、就医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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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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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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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等)可先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不足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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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报销流程
- 未办理转诊或备案的异地住院费用需先自费垫付,返程后凭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申请报销。
三、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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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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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提交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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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通过微信公众号“掌上政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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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深圳市社保医保办理窗口提交纸质备案材料。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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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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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个人账户的二、三档参保人,异地门诊费用无法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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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门诊费用可先用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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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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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结算单、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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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参保人需额外提供新农合医疗证、户口本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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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定点医院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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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失败 :检查信息准确性,必要时联系医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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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失败 :确认医疗机构是否为联网定点机构,或尝试更换支付方式。
通过以上方式,深圳医保参保人可便捷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垫付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