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湖南跨省异地医保报销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与人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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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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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报销比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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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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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
- 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不降低待遇。
三、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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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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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可通过“湘医保”APP、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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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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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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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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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未变更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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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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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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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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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必须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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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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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需提供住院手续及医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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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慢特病需提供门诊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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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符合条件的费用可直接在就医地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支付。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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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发布的政策对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的备案要求进行了优化,进一步简化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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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备案,体现了政策对流动人员的便利支持。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备案类型,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