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单位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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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要求
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6个月 ,且缴费期间未中断。若单位欠缴,需在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待遇,6个月内补缴可恢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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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从缴费满6个月的 次月开始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例如2025年3月缴费,则2025年4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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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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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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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用等可纳入报销范围,且支持与住院费用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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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参保,需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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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