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号
单位新增人员医保办理时间需根据具体地区政策执行,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办理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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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办理时段
多数地区规定单位需在每月 5日至25日 内完成新增人员社保申报(含转移、续保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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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部分地区(如云南)要求在 1日至26日 前提交材料,而其他地区统一在5-25日。
二、办理材料(新参保人员)
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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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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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下发的招录文件(企业招聘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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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工资花名册(需编办公章、工资科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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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人员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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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 社保卡制卡申请
需额外提交社会保障卡制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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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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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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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员需在当月完成申报,逾期可能影响当月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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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需在月底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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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不同城市具体规定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如芜湖市医保中心0553-399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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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3月26日起新乡暂停医保公共业务办理,4月1日恢复。
四、办理流程(新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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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提交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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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核定缴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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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缴纳 :单位在次月11日至月底前向地税部门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地医保政策及经办机构要求,具体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