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农村医保在本省跨市(即不同地级市之间)就医的报销比例与在本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一致,具体如下:
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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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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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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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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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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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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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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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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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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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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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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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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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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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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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转诊备案 :若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前已办理转诊备案,起付线可降至1000元,报销比例提升至40%,但需符合当地转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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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专项报销 :部分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20种)在指定医院治疗时,报销比例可提升至70%。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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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报销设有封顶线(如每年80元)和每日最高报销额度(如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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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并携带相关材料(如转诊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以上比例及政策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