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同省不同市医保不可以同时缴纳 ,具体原因如下:
一、参保原则与账户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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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账号唯一性
每个公民仅能拥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即医保账号),该号码与身份证号码绑定,用于唯一标识参保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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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存在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记录,这会导致待遇重复享受。无论在省内还是跨省,均无法同时缴纳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二、实际操作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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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属于强制参保项目,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若在A市缴纳职工医保后,再到B市就业并缴纳职工医保,A市的缴费记录将失效,B市将接管缴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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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允许个人在不同地区重复参保,但存在以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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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待遇 :若同时缴纳多地城乡居民医保,医疗费用需选择其中一份进行报销,无法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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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重复参保的年限只能累计计算,不会因多地缴费而增加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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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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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参保 :若因离职等原因中断职工医保,可在原参保地保留参保资格,但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若在离职期间在异地缴纳职工医保,需先终止原参保地的职工医保,再在异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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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重叠 :若两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时间、缴费标准等存在差异,需根据当地政策确认报销规则,通常以缴费地政策为准。
总结
医保政策强调“一人一户、一人一证”,跨地区参保需遵循“先缴费后享受”的原则。若需规避参保风险,建议根据实际居住地或就业地选择参保,并妥善处理参保状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