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报销规则中,1800元是门诊医疗费用的起付线标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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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线
北京医保门诊报销的起付线为 1800元/年 ,即参保人员每年门诊累计花费超过1800元后,超过部分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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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
住院费用报销也有起付线标准,首次1300元,后续每次65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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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超过1800元起报销,报销比例 90% (年度累计限额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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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 :超过1800元起报销,报销比例 70% (年度累计限额20000元)。
三、年度累计限额
- 门诊和住院的报销额度均为 20000元/年 ,超过部分按比例递减报销比例(超过20000元后,社区医院60%、其他医院6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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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符合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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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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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自付比例:未达起付线100%,超过起付线部分按70%-9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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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自付比例:超过1300元/650元部分按70%-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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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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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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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备案,非联网定点医院可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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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费用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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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符合条件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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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非联网医院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以上规则适用于北京市职工医保,其他参保类型(如居民医保)可能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