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二次报销所需材料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主要分为基础材料和特殊材料两类,具体如下:
一、基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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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结算单 :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医疗费用的报销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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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需与参合证(卡)同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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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或复印件 :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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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及出院结算单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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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患者专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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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慢性病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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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及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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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材料 :
- 若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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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需在出院后一定期限内提交(如30日内),超过期限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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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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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需提供患者本人或关系人银行账号用于接收报销款。
四、报销流程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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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携带上述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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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规则获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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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则按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处理。
以上材料清单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