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报销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年龄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
-
在职人员 :1800元
-
退休人员 :300元
-
其他群体 (如学生、儿童):1800元
-
-
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 :70%
-
退休人员 :85%
-
70岁以上退休人员 :80%
-
特殊群体 (如一级医院就诊):65%
-
-
年度报销限额
- 门诊累计报销上限为2万元
二、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
首次住院 :1300元
-
第二次住院 :650元
-
-
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 :
-
超过1300元至3万元部分:85%
-
超过3万元至4万元部分:90%
-
超过4万元部分:95%
-
-
二级医院 :
-
超过1300元至3万元部分:65%
-
超过3万元至4万元部分:70%
-
超过4万元部分:80%
-
-
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
-
年度报销限额
- 住院累计报销上限为3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城市或医疗机构级别会导致报销比例不同,例如一级医院报销比例高于三级医院。
-
自付比例 :门诊和住院均存在个人自付部分,例如在职人员门诊报销后自付30%,退休人员自付15%。
-
特殊病种 :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需通过医保特殊病种审批,门诊费用可参照住院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浙江省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