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2024年天津医保政策主要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门诊报销封顶线及职工医保相关事项。具体规定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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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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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低档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670元,高档为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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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低档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高档为1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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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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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低档个人缴费380元/年,高档101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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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低档降至400元/年,高档10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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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参保缴费期
- 2025年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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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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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使用父母一方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即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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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群体: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托育机构儿童按低档缴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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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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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封顶线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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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封顶线提高至100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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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急)诊封顶线提高至5000元,报销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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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 2024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至9.5%,覆盖25.5万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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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救助费调整
- 退休人员大额救助费由职工养老金划转改为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后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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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更新
- 新增126种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三、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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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补缴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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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核定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男性需累计满25年、女性20年,不足年限可补足后退休。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8年12月31日前达到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将停止缴费。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局官方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