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慢病报销政策在2024年进行了多项调整,主要涉及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病种调整及报销比例优化。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关键信息:
一、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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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范围
2024年12月1日起,云南省17个统筹区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门诊慢特病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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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需经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患者可在全国所有统筹区直接结算相关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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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结算的病种
高血压、糖尿病等20种基础病种仍需按原政策在参保地手工报销。
二、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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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病种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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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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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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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专项报销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等5种重大疾病,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70%,未成年及高档缴费居民报销80%。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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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整合与统一管理
云南省将40种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整合为17个病种,全省统一执行,各统筹区不得减少规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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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药报销
基本医保(含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纳入医保目录的靶向药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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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未备案可能影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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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病种存在报销门槛(如恶性肿瘤需达到特定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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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病种与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差异显著,建议根据病情选择参保档次。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12月1日及以后就医的参保人员,具体操作流程及待遇细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