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人员在北京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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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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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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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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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 需在北京实际缴纳医疗保险满10年(可累计,无需连续)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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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 若职工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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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若未达到实际缴费年限,可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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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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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日前取得北京户籍的人员,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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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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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累计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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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依据
以上要求综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十一条执行,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的退休政策。
总结 :非京籍人员在北京退休需满足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医疗保险累计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需在北京实际缴纳医疗保险满10年。未达标者可通过补缴实现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