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医保缴费年限要求为:男性累计缴满25年、女性累计缴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若退休时未缴满年限,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北京职工医保实行“累计缴费”制度,退休时需满足以下条件:男性需缴满25年,女性需缴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差额部分,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补缴标准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计算。
医保缴费年限与养老金缴费年限独立计算,即使养老保险缴满15年并办理退休,医保未达年限仍需补缴。外地转入北京的医保缴费年限可合并累计,但需提供原参保地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参照职工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医保不设终身待遇,需按年缴费。
建议临近退休人员提前核查缴费记录,若存在断缴或异地转入情况,及时办理补缴或年限合并手续,避免影响退休后的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