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个税政策,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抵扣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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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仅限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扣除门槛为 15000元 ,最高可抵扣限额为 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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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金额计算
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金额减去15000元,计算公式为: $$可抵扣金额 = \min(医保目录内自付金额 - 15000元, 80000元)$$
例如:
- 自付85000元:可抵扣70000元(85000-15000=70000,未超过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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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体
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分别计算各自可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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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仅能在 年度汇算清缴时 申报抵扣,无法提前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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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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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前的医疗费用无法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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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医保目录内费用,医保目录外及单位二次报销部分不参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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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累计自付金额,并保留医疗票据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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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付金额不足15000元,则不符合抵扣条件,无需申报。建议每年3月关注国家医保平台发布的年度费用汇总数据,确保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