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医保政策,参保人在济南市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整体报销比例
青岛医保对济南市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约为 68.1% ,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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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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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较低
二、按医疗机构级别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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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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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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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档缴费成年居民85%,二档缴费成年居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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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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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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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档缴费成年居民80%-70%,二档缴费成年居民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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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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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8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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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档缴费成年居民70%-55%,二档缴费成年居民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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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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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报销比例通常高于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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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比本地同级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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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限额为400元/人/年,住院费用无统一限额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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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超过5000元部分可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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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办理医保备案后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青岛医保2025年最新政策及历年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