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异地就医政策允许参保人通过备案手续实现跨省及部分省内地区的直接结算,关键亮点包括:急诊视同备案、备案长期有效、无需取消备案即可回参保地就医。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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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范围与时效
跨省就医均需备案,省内仅漳州、三明、南平需备案。长期居住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急诊抢救或因工作、旅游异地急诊的,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操作。 -
结算规则与待遇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报销范围按就医地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规定。备案后可在全国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
便捷操作与灵活性
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可线上备案,一次仅限一个统筹区,但回参保地就医时无需取消原备案,且待遇不变。门诊慢特病需选择开通服务的医院。 -
注意事项
备案后若需变更统筹区,需先注销原备案。省内非三明、南平地区就医无需备案,跨省则必须办理。
合理利用异地就医政策能大幅减轻医疗负担,建议提前备案并确认就医机构联网状态,确保顺畅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