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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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 300元以下费用按40%报销,最高报销额为120元/年。
- 300元以上部分需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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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报销:
- 对于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特定疾病,报销比例为75%,无起付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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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为100-200元,报销比例为80%-90%。
- 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0%-80%。
- 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1000元,报销比例为60%-80%。
- 省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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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报销:
- 对于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并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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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 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殊门诊、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就诊可即时结算,无需备案。
- 跨省异地就医需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临时备案。
- 未办理转诊手续或未备案的,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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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报销:
- 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追溯宝宝出生之日起至参保之日的医疗费用。
以上为乐山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具体报销比例可能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政策或咨询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