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使用医保卡只需三步: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备案后可在全国联网医院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全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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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备案
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填写就医地、备案类型(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等信息。跨省长期居住者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就医者有效期通常不少于6个月。 -
选定点
选择就医地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可通过“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功能确认。非定点医院无法直接报销,需自行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
持卡(码)结算
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部分费用,仅需支付自付金额。注意确保社保卡状态正常,避免因卡片问题影响结算。
跨省医保使用已大幅简化流程,提前备案和确认定点医院是关键,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机构未联网导致报销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