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购买的医保在四川门诊就医可以报销,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①西南五省(含贵州、四川)已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②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慢特病门诊需提前备案至四川的指定医疗机构; ③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四川标准,报销比例按贵州标准。
-
覆盖范围与免备案政策
贵州与四川同属西南片区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普通门诊(含药店购药)和“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无需额外备案。但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5类慢特病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至四川的1家定点医疗机构。 -
报销标准与结算方式
门诊费用报销分为两类:普通门诊按贵州政策比例支付(如门槛费以上分段报销88%-95%),慢特病门诊按项目付费。结算时需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四川已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机构直接刷卡,个人仅支付自付部分。 -
注意事项与操作提示
若未能直接结算,可垫付后回贵州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需注意:四川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方可报销城乡居民门诊统筹(限额200元/年),且乙类药品、特殊检查等报销比例可能低于参保地。
建议提前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查询四川联网医疗机构名单,并确认备案状态,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