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备案住院可以报销,但需提前完成备案手续,且就医医院需开通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报销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无需取消备案即可双向享受待遇。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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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在线申请,完成实名认证后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及备案类型,提交材料即可。备案后有效期内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均可直接结算。 -
报销条件
就医的定点医院必须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住院或门诊),否则无法直接报销。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及诊治标准,急诊等情况可事后补备案。 -
待遇规则
住院费用按就医地医保目录结算,但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仍遵循参保地政策。例如,北京参保人在外地住院,按当地药品目录报销,但起付线和比例按北京标准计算。 -
注意事项
备案后回参保地就医无需取消备案,双向待遇不受影响。若材料不全,可能需补充后才能享受双向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极大简化了报销流程,但务必确认医院开通服务并提前备案,避免垫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