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西安市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咸阳市的就医购药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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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西安市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咸阳市以下6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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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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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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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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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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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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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原中铁二十局集团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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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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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医院门诊就医时,医保卡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卡内余额不足时可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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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不同医院的具体报销比例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医院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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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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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使用
- 备案时需选择“异地长期居住”或“异地长期工作”类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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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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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仅支持普通门诊的直接结算,住院报销需符合当地起付线及报销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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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门诊费用未达到起付线或不在报销范围内,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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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若就医机构未纳入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医保卡将无法使用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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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医保卡 :若未办理实体卡,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电子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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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备案 :每年需定期确认备案有效性,过期需重新备案
建议办理备案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最新政策,确保信息准确。